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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环境建设

沙洲小学师生安全教育管理细则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1-09-01 11:31:49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沙洲小学师生安全教育管理细则

 

1全体教师必须与学校签订安全教育责任书,结合上级部门、学校的指示,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。

 

2、班主任要认真落实“每学期有安全教育月,每月有安全教育周,每周有安全教育日,每日放学前有专门三分钟安全教育时间”的制度,做到安全教育天天讲、处处讲,常抓不懈。科任教师要有机地把安全教育渗透课堂,并做好日常协管工作。

 

3、全体教师必须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热爱学生,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。

值日教师必须严格遵照工作职责,按时到岗到位,认真做好值勤的实质性工作。

 

4、班主任要加强本班放学队伍的管理,学生放学后,要求学生排队出校门,严禁一哄而散,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必须协助。如确需放学后留学生个别辅导的,科任教师必须在校在场,严禁由学生代为管理,并通知家长接送,保证学生安全回家。教育学生不坐超载车辆,坐学生接送车时遵守有关安全规定。

 

5、对于未请假而缺勤的学生,班主任要及时弄清原因,并在上午第一节课、下午第一节课前报校医室或总务处;学生在校生病,教师不得让其独自回家,应及时通知家长接回(或送其回家)。如遇学生患有传染病的,必须做到“早发现,早报告,早隔离,早治疗”,康复后携带医院证明方可返校。

 

6、对于提前离校的学生,必须有班主任或者校长指定人员的签名,方可由家长陪同离校。否则门卫不能放行。

 

7、班主任必须要随时随地关注本班学生的思想动态,尤其是那些有心理障碍的个别生,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。

 

8、所有车辆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进校,经批准的车辆进出学校时必须低速慢行,确保安全。

 

9、学校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,教师必须严格遵守《沙洲小学集会制度》组织活动,保障学生安全、活动顺利进行。

 

10、教师组织学生外出活动,必须经过学校批准,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,确保学生安全。

 

11、课堂、课外活动期间,教师不得离开学生,如遇突发事件,立即启动《学生管理快速反应机制》,科任教师或值日教师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,冷静及时地组织人员,协同应急处理解决问题。如遇事故视而不理者,造成更严重后果的,学校从严处理。

 

12、学生在校期间,如遇恶劣天气(如暴雨、惊雷、狂风等),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必须进课堂维持学生秩序,与学生在;如在放学期间遇此情形,班主任及科任教师、门卫、校门值日教师应及时阻止学生出校门,并视情况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。

 

13、教师在使用电教设备时必须按正确的操作方法、顺序进行操作,严禁让学生操作。体积大的用具、贵重物品等不能让学生搬抬。

 

14、学校定期利用宣传栏、广播、板报、演示训练等途径进行防溺水、防交通事故、防电、防火、防食物中毒、防伤害等安全教育。

 

15、学校必须有相应的安全与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,师生饮食卫生、交通、用电用水等重要环节的安全工作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并常抓不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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