沙洲小学青年教师师徒结对制度
为了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工作,不断提高我校青年教师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,使广大青年教师尽快成为能独立承担教育教学的智慧型教师,使学校教育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指导老师的确认
1.指导老师应已取得市骨干教师称号,事业心强,作风正派,教风严谨,工作踏实,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、教学研究能力和指导能力。
2.指导教师资格由校行政确定,实行一学年一聘制。
二、指导对象的选择、指导对象的指导内容与目标分类
一类:工作未满三年的所有新教师,要力争做到:尽力站稳讲台,尽早崭露头角,尽快成为新一轮课改的主力军和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生力军。
二类:三年以上,35周岁以下,本人已具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、一定的教科研水平,但在教科研、教改实践方面需进行指导的教师。指导目标成为一名市骨干教师。
三类:45周岁以下,本人已经是市级骨干教师,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科研水平。指导目标是骨干级别的再提升。
三、师徒关系的建立
关系建立的步骤:
1.指导老师及其指导对象由校行政安排,经双方同意或双方自愿申请结对,经校行政研究确认。
2.双方要明确结对目标,定出学年具体指导内容。
3.双方要签订合约,订约双方及校行政代表签名。
4.指导关系的调整、终止由校行政决定。
四、指导老师的职责
按照指导目标,指导教师要根据指导对象的具体情况,采取切实有效的指导措施,对指导对象,在师德师风、教育教学基本功、班级管理、教科研究方面传、帮、带。师徒之间要建立民主平等的同志式关系,指导老师也要虚心学习指导对象的优点和长处,接受他们的意见,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。
五、对指导对象的要求
指导对象要尊重指导老师,虚心地向指导老师学习,接受指导、督促;主动和指导老师沟通交流,汇报思想、工作情况,提出建设性建议;积极发挥自己的长处,展现自己的智慧。
六、指导活动的落实
双方根据具体情况,积极开展活动。指导老师应经常了解指导对象的情况,予以检查、督促,给予具体的指导与帮助;指导对象应主动向指导老师求教、汇报。为了切实的保证活动开展的效益,明确以下要求:
1.指导老师每学期应指导督促指导对象制定教育、教学或教科研计划,分析教学质量,撰写专题小结。
2.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研讨活动;指导老师与指导对象每学期相互听课至少10节课(指导对象应争取多听,还要争取听其他老师的课);指导教师每学期要具体指导指导对象参与“一课三议”活动,上好汇报课,考核课。
3.每学期末,指导对象要写好活动小结,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。
4.每学年指导对象写好总结,指导老师签署评定意见。
七、考核验收的程序
1.校行政平时要关心指导活动,期末进行检查评定。
2.指导期内,校行政定期组织考核验收;
(1)指导对象独立上汇报课、考核课;
(2)校行政根据指导目标进行检查与鉴定师徒结对工作。
(3)根据学校考核办法,对师徒结对工作实施奖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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